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音乐学员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与人功能,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沪教卫党(2020)183号)的文件精神,校团委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上海音乐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授聘仪式及交流座谈会。校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徐卫,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社团指导教师及各社团社长出席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徐卫在会议中指出:一是社长要保持鲜明的政治立场,正确引导社员开展社团活动,强化社团活动开展的阵地意识与政治引领,带领社团社员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指导教师要积极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引导学生们开展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的社团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造精品社团,提升活动质量;三是校团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创新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会议颁发了社团教师聘任证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孟莉,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马杰针对社团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与会的4位社团代表分别围绕本社团的建设进行了汇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