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姓名 | 系、部门 | ||||
拟聘职务 | |||||
项目 | 考察内容 | ||||
思想政治 表现 | 坚定政治方向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没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情况。 | |||
自觉爱国守法 |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 | ||||
传播优秀文化 |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没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情况。 | ||||
立德树人与岗位履职 情况 | 潜心教书育人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没有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情况。 | |||
关心爱护学生 |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没有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事宜的情况。 | ||||
坚持言行雅正 |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没有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的情况。 | ||||
工作责任与组织纪律 情况 | 遵守学术规范 | 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没有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情况。 | |||
秉持公平诚信 |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没有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 | ||||
坚守廉洁自律 |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没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情况。 | ||||
积极奉献社会 | 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没有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 ||||
近五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含师德师风考核)情况 | |||||
系(部门)思想品德考察小组意见 | 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况 | ||||
是 | 否 | ||||
思想品德考察结果 | |||||
合格 | 不合格 | ||||
系(部门)思想品德考察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一票否决”情况指明确存在《上海音乐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沪音委〔2020〕36号)中师德失范行为清单所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