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心理委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811


一、心理委员职责:

1.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掌握本班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并向辅导员做定期汇报诸如本班学生对心理知识的需求;本班学生的心理动向;最近发生的心理问题;对进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等问题;实行心理委员月报制度,班级心理委员要以书面形式向本系辅导员老师汇报以上情况每月一次(每月30号前上交)

2.以适当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促进本班同学心理素质的提高;

3.对班级有突出心理问题的同学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上一级责任人(辅导员),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咨询;

4.采取各种措施,最大程度的预防本班重大紧急事件发生;

5.关注特殊人群:对性格孤僻、家庭情况复杂、经济贫困、纪律观念淡薄、学习困难的同学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6.在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做好保密工作,严格保护同学的隐私,维护同学的权益;

7.认真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任务。

二、心理委员的任用条件

1.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2.对心理学感兴趣,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

3.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能严格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5.热爱生活,为人乐观开朗、热情诚恳,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心理委员的选拔程序

1.通过自我推荐、同学推选与辅导员审核三者结合的办法,各班推选一名心理委员;

2.心理委员须参加学校心理咨询室组织的心理健康综合测试与评估;

四、相关说明

1.心理委员是班委会正式成员之一,履行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将会为心理委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及培训后的测试,帮助提高心理委员自身的成长能力;

3.各系辅导员教师每学期应组织一至两次心理委员座谈会,了解情况,加强指导,会议记录须存档。


上海音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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