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工程系秦毅副教授的专利“基于互联网的多人异步合唱混音合成方法及合成系统”(专利号:CN201210550248.6)完成成果转让,受让公司为上海文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2万元。按照《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规定,秦毅获得88543.69元收益。这是“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颁布以来,首个获得奖励的成果转化完成项目。
为了依法规范我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工从事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于2018年11月正式颁布实施。秦毅所获奖励依据的是其中第十七条:“职务成果转让、许可他人实施的,可以从该项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80%奖励完成人或团队。”扣除相关税费、学校资源占用费后,最终秦毅获得的收益为88543.69元。同时,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其中50%的收益可减免税收,剩余50%计入成果完成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相关费用。
成果完成人秦毅表示:“通过我院2018年出台的《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在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指导与协助下,我的两项成果能够顺利签订转化协议并从中获得转化收益。这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科创积极性,还通过创新成果实现了市场价值,并获得行业认可。”
受让企业上海文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此次技术成果顺利转化实施,得益于学院‘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落地和推进,将上音的优秀成果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从而将音乐科技的创新成果与技术应用到企业技术发展中,为企业创新研发提供有效的帮助,推动了音乐科技成果的后续开发、应用和推广。”
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表示,当前,在国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大背景下,作为一所应用研究型艺术类高校,对接国家战略、探索具有艺术类高校特色的成果转化路径,激发教职工的创新能力,鼓励科研开发,协同院内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与社会资源的联动,积极推进与践行“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对于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乃至服务于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撰稿:陆小璐
近日,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工程系秦毅副教授的专利“基于互联网的多人异步合唱混音合成方法及合成系统”(专利号:CN201210550248.6)完成成果转让,受让公司为上海文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2万元。按照《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规定,秦毅获得88543.69元收益。这是“成果转化实施办法”颁布以来,首个获得奖励的成果转化完成项目。
为了依法规范我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院广大教职工从事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于2018年11月正式颁布实施。秦毅所获奖励依据的是其中第十七条:“职务成果转让、许可他人实施的,可以从该项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80%奖励完成人或团队。”扣除相关税费、学校资源占用费后,最终秦毅获得的收益为88543.69元。同时,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其中50%的收益可减免税收,剩余50%计入成果完成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相关费用。
成果完成人秦毅表示:“通过我院2018年出台的《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在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指导与协助下,我的两项成果能够顺利签订转化协议并从中获得转化收益。这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科创积极性,还通过创新成果实现了市场价值,并获得行业认可。”
受让企业上海文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此次技术成果顺利转化实施,得益于学院‘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落地和推进,将上音的优秀成果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从而将音乐科技的创新成果与技术应用到企业技术发展中,为企业创新研发提供有效的帮助,推动了音乐科技成果的后续开发、应用和推广。”
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表示,当前,在国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大背景下,作为一所应用研究型艺术类高校,对接国家战略、探索具有艺术类高校特色的成果转化路径,激发教职工的创新能力,鼓励科研开发,协同院内科创资源与创新成果与社会资源的联动,积极推进与践行“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对于我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乃至服务于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上海音乐艺术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撰稿:陆小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