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
上海音乐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大赛个别课授课评价标准
项目 | 评价标准 | 得分 |
授课 | ①授课重点明确,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设置合理。 | |
②授课内容具有较高专业性,并展现个人教学特点。 | ||
③授课方式符合该学科特点与规律,正确处理教与学、知识与能力的关系,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 ||
④授课过程具有较强逻辑性,层次清晰、连贯。 | ||
⑤规定时间内有效完成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的教授;教学目标达成度高。 | ||
互动 | ①学生在听课过程展现出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度。 | |
②学生在授课过程中注意力的集中度。 | ||
③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面对学生的诉求的倾听度。 | ||
问答环节 | ①逻辑思维清晰、敏捷,回答问题迅速。 | |
②随机应变能力强,语言组织能力强。 | ||
③回答问题具有说服力,见解准确、独到。 | ||
总 分: |
注:以上三项得分均为百分制,授课占60%,互动情况占25%,问答环节占15%,评委根据百分制打分后,由工作人员根据各环节分数比计算出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