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院领导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午餐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65

上海音乐学院院领导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午餐会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院领导与学院各级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学校政策,在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发挥积极的建言献策作用,并且营造一个轻松、多维度、跨层级的沟通交流平台,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午餐会”工作机制是由院领导主持,各级教职员工参加,院领导与教职员工开展面对面交流,倾听基层心声的活动,每学年根据实际情况举办若干次。

第二条    “午餐会”工作机制由院工会主办,午餐会主要探讨内容涉及到的职能部门承办。承办部门负责记录午餐会讨论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    每次“午餐会”与会者一般不超过15人。其中院领导1-3人,其余人员以一线教师和基层教职员工为主,中层以上干部不得超过30%。与会人员可以自荐也可由所在部门推荐。

第四条    “午餐会”涉及到的相关经费由院工会支持,经费支出须符合学校及工会相关财务规定。若有学生参与午餐会,则与学生有关的费用由学生工作部支持。用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人。

第五条   本办法试行一年,期满后视情况继续执行或再作修订。

第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