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公办高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2分)
上海音乐学院坚持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始终坚持落实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三大主体责任”,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班子建设。构建意识形态议事工作机制,营造正气向上的校园文化;细化部署基层党建,形成责任清单与工作任务书,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述职;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党风廉政与党内监督工作,研究部署二级单位巡察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推动修订“四责协同”实施办法,持续优化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衔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完善议事规则,构建工作闭环,加强统战工作与群团工作,发挥优势凝聚力量。
经汇总,上海音乐学院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3. 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制度清单。落实巡视和巡查及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整改任务。(2分)
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实际行动推动主题教育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在市委第九巡回指导组的指导下和市教卫党委的领导下,院党委把抓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努力做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学习教育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把“规定动作”做好的同时,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做出上音的特色。通过问题查摆和调研学习,已解决96个问题,尚余26个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班子成员逐一认领,研究制订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了14个半天的集中学习研讨,此外在11月份又组织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研讨,宣传简报21期;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293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52堂、党员自觉撰写心得体会84篇,各级领导干部完成调研报告77篇。对标中央和市委要求,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对照广大师生迫切期待,突出问题导向,先后梳理出四类26个问题,涉及122个具体事项。其中,即知即改96项,尚余26个具体事项纳入长效机制,进行中长期整改,由班子逐一认领分解,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
24. 建立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员工的制度,健全联系点和调查研究、谈心、接待等机制。(1分)
上海音乐学院坚持开门办公,积极努力畅通院领导班子与群众谈心接待渠道;除有重要公务和紧急事务外,教师学生们均能及时向主要院领导交流和反映;院领导班子对其所分管和联系的各系(部)单位定期走访和调研,听取基层声音并解决问题;为顺应时代发展,学院在官网上开设书记谈心窗与院长信箱专栏,使谈心、接待工作开展更为便捷。
25. 建立健全二级院(系)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和党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1分)
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遵循“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健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院长办公会的“三会”议事规则,形成了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系(部)议事和决策制度。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各系(部)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推进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2018年,我校发布《上海音乐学院二级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学校各系(部)实行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系(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党政联席会议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并对会议频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议执行进行了严格的规定。2019年6月进行了专项检查。2019上半年党政联席会议由纪委牵头。议事规则文件见支撑材料。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运行体系规范化,在上海市教卫党委“1+2”文件基础上,落实出台我校党建的相关系列文件。2020年制定完成《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加强二级院系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音乐学院二级院系党组织议事规则》、《上海音乐学院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上海音乐学院二级院系基层党建工作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共上海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七个文件,加强对二级院系党建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制。
26. 严格规范干部选任、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制度。健全党校工作机制。(1分)
学校严格规范干部选任、教育、培养和考核监督机制,2019年组织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已完成3位副处级干部的提任工作,另有1位副处级和1位正处级岗位正在提任过程中。同时选拔任用了5名正科级的基层党组织副书记。对32位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共进行了200余人次的考察谈话,600余份书面征求意见。
二是在完善干部选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培训,选送中层干部参加党校学习,院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各类干部培训工作,提升中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全院共有80余位处级干部参加培训。
三是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及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作用,进一步对干部实行从严管理。
四是规范干部监督机制,要求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表的填报。强调工作纪律,要求领导干部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相关情况,将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确定6名抽查核实对象报市组干部监督室进行核查,并根据核实结果,分别做出了处理意见。同时,根据“凡提必核”指示精神,2019年,对5名拟提拔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了重点核查工作,并根据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
2020年,在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党委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选人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和廉政关”,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注重考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的匹配性,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为保障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科学规范管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020年,组织部不断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相关制度体系,修订了新版《上海音乐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及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出台了《上海音乐学院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议事规则》《上海音乐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音乐学院中层干部岗位交接办法(试行)》《上海音乐学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上海音乐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小组议事规则》《上海音乐学院科级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
(1)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已完成2位副处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的提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培养渠道,2020年我院共启动三批次校内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共选拔任用了10位挂职干部。对4位处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对2位聘任制干部进行聘任期满考核,共进行了210余人次的考察谈话,210余份书面征求意见。
(2)在完善干部选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培训,选送中层干部参加党校学习,院内结合“四史”学习教育、上海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开展各类干部培训工作,提升中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2020年1月、7月开展上海音乐学院中层干部研修班,全院共有80余位处级干部参加培训。
(3)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规范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及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作用,进一步对干部实行从严管理。
(4)规范干部监督机制,要求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表的填报。强调工作纪律,要求领导干部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相关情况,将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确定6名抽查核实对象报市组干部监督室进行核查,并根据核实结果,分别做出了处理意见。同时,根据“凡提必核”指示精神,2019年,对5名拟提拔考察对象和1名市级评优评先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了重点核查工作,并根据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干部专项工作要求,开展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排摸工作,对2名相关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查核验证工作,并根据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