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79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上下衔接的后备干部队伍,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着力加强年青后备干部的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注意发现和储备充足的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选拔原则

选拔培养处级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上海音乐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基本原则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2、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3、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三、基本条件

被选拔为处级后备干部应具备《上海音乐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要具备下列要求:

1、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爱岗敬业,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知识和管理岗位经历。

3、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为现职副处级干部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为正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正处级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副处级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40岁,35岁以下的后备干部也要有相应数量。

5、身体健康。

四、数量与结构

1、学院后备干部队伍包括各系(部)、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正、副处级后备干部。

2、正副处级后备干部数量一般与正副处级干部职数之比为1:1左右。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任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3、后备干部应在年龄、性别、学历和专业知识背景等方面与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相适应,形成合理的结构。党务和行政干部、专职和双肩挑干部要合理搭配。

五、选拔程序

选拔后备干部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既要注意从党政管理干部队伍中选拔,也要注重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选拔。

1、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可以每两年集中进行一次,也可以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和中期考核工作进行个别调整。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的优秀年轻干部,如符合后备干部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列入相应的后备干部名单。

2、后备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可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3、选拔后备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专业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 

4、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在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后报院党委讨论确定。处级后备干部的名单将以适当方式向其所在系部党组织反馈。

六、培养教育

1、后备干部选定后,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要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和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任用的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注重学习培训。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后备干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通过选送到市委党校、市教卫党委组织的干部培训班,以及院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本职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3、加强实践锻炼。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培养目标,有目的、有意识地给后备干部多岗位锻炼,通过机关、系(部)交叉挂职、轮岗等方式,使后备干部了解不同岗位工作规程,掌握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

4、建立后备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系(部)党政班子成员要经常与所负责的后备干部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在思想上、工作上给与指导与帮助。

5、学校为后备干部培养创造必要条件,每年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考核管理

1、考核工作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聘期考核、年终总结和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等工作进行。主要考核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是考核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

2、每两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培养及调整后备干部的基本依据。

3、建立处级后备干部档案,及时收集后备干部职务变动、年度考核、奖惩、培训等相关材料,逐步建立起内容充足、信息准确、更新及时的后备干部管理信息系统。

4、后备干部的调整与补充。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与补充,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调整工作根据对后备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组织程序进行。

八、使用

 1、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任用。学院根据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在全院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后备干部,优化后备干部资源配置。

2、学院选拔处级干部,原则上首先从后备干部队伍中选拔任用,并严格按照《上海音乐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选拔任用处级干部。

3、鼓励和支持处级后备干部参加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

九、附则

1、本实施意见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实施意见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院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日

2019-2020年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