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新进教职工岗位培训暨入职培训校本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09

各系、部门:

按照市教委要求,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立德树人意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新进教职工通过思政师德教育、入职校本研修等,坚定理想、明德惟馨,提高教育教学技能、落实履行教书育人,特举办2019年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职工岗位培训暨入职培训校本研修。

一、参加对象:

2019年进校教职工。

二、具体安排:

20191125日至1213日,详见《上海音乐学院第14期青年教职工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三、跟岗教学实践单元要求:

      1、有青年教师参训的各系、部,应为每位参训青年教师安排1名带教导师(副高及以上)。

2、有青年教师参训的各系、部门,需于1128日前,汇总青年教师听课安排、填写《青年教师跟岗教学实践听课活动安排表》,提交人事处。每位青年教师的安排听课次数,应不少于7次。

      3、各系、部门参训青年教师,需于129日前,对照跟岗教学实践听课时间安排,完成《青年教师跟岗教学实践听课记录表》,提交人事处。

4、各系、部门应安排参训青年教师至少1次试讲,并由带教导师完成《青年教师跟岗教学实践试讲记录表》,于129日前提交人事处。

5、人事处、教务处将依据《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纪律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对教师的跟岗教学实践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培训实行严格签到制,不得无故缺席,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提前报备,如请假累计超过培训学时五分之一、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本次培训资格,继续参加下一期的岗位培训。

各位学员在此次培训中的表现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及预聘期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与依据。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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