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开展周小燕教书育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46

各系、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弘扬上音的优良教学传统,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并形成良好教风,学校决定设立“周小燕教书育人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音乐学院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教学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坚持教书育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关心爱护学生;能做到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能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3. 熟悉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主动更新、优化教学内容,能及时把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教改最新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认真备课;课堂教学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细致批改作业,耐心辅导答疑,教学效果好,学生反映佳。

4. 教学方法得当,善于启发学生,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切实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有创新精神。

5.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6. 申报奖项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1)在我校连续从事教学或管理工作5年或以上。

2)申报奖项的5年内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曾获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奖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3)申报奖项的5年内原则上要获得一项省部级或以上教学成果;或师德表现一贯突出,在教学或管理一线长期兢兢业业潜心育人,学生、同行口碑良好。

4)申报奖项的5年内本人没有严重不良教学记录;作为导师所带教的学生未出现重大不良记录。

5)申报奖项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委派的各项教学与工作任务。

三、评选程序

1. 把握节点,及时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周小燕教书育人奖申报书》,经系部同意后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请614日(周五)前,一式两份上报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liuwenchang@shcmusic.edu.cn,文件名格式“周小燕教书育人奖申报书_2019_系部_候选人姓名.doc

2.学院组成周小燕教书育人奖评选委员会,对全校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复查审核,投票产生获奖人选,报学校党委批准并公示。

3. 评奖当年教师节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奖。

四、奖励办法

1. 每次评选出5-10名获奖者。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 获奖者在评聘高一级技术职务时优先考虑;在申报市级或国家级教学项目与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党委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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