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四有”好教师及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系、部门:
接教育部办公厅、上海市教委通知,现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四有”好教师及2019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称号 | 要求 | 材料侧重点 | 7月12日前上交申报材料清单 | 可推荐数 | 备注 |
四有好教师 |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 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 | 1)四有好教书推荐名册1份 | 1人/高校 | 拟推荐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 高校内设二级机构 | 立德树人成效、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 | 1个/高校 | 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
全国优秀教师 | 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 | 立德树人成效、参与教学改革及育人情况、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 | 1人/高校 | ||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 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 1人/高校 |
请各系、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于7月4日16:00前,将“四有”好教师推荐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电子版报送至liuwenchang@shcmusic,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师工作部。根据要求,申报相关上级文件及推荐表、审批表,已发送至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及机关党支部书记OA邮箱,请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