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四有”好教师及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209

关于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四有”好教师及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门:

接教育部办公厅、上海市教委通知,现开展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四有”好教师及2019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称号

要求

材料侧重点

712日前上交申报材料清单

可推荐数

备注

四有好教师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

1)四有好教书推荐名册1
2)推荐表一式3
3)推选人彩照电子版
4)推选人彩色工作照35

1/高校

拟推荐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上报前进行公示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高校内设二级机构

立德树人成效、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
2)推荐对象汇总表1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一式5
4)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5
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一式5

1/高校

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高校所属中职校由高校统筹推荐

全国优秀教师

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

高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优秀教师”

可适当往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思政工作者倾斜

立德树人成效、参与教学改革及育人情况、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

1/高校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副局级及相当于副局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可适当往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思政工作者倾斜,但先进工作者尽量不要推荐处级及以上工作人员

1/高校

  

请各系、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于7416:00,将“四有”好教师推荐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电子版报送至liuwenchang@shcmusic,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师工作部。根据要求,申报相关上级文件及推荐表、审批表,已发送至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及机关党支部书记OA邮箱,请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