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期刊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224


根据20189月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期刊管理的指导意见》,我们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考评督查等四个方面对学校期刊的管理做了进一步要求和梳理,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有期刊一种,即学报《音乐艺术》,属于社会科学类期刊,每季度出版。

2.关于思想认识

学校党委充分认识到期刊作为宣传思想文化重要阵地的作用,在内部管理制度上不断完善,逐渐构建起内部监管的体系化框架,并通过编辑委员会等组织来督导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期刊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我院正在筹备成立出版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学校出版工作进行更为全面地领导、指导、监督与检查,其中就包含对期刊进一步加强管理。

3.关于明确职责任务

(一)学校党委把期刊的管理工作作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精神要求,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履行好管导向、管阵地、管队伍的职责。学校明确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瑞作为分管领导,对学报出版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期刊管理重大事项纳入党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事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始终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理论学术创新的原则和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处理和审读稿件。学校建立有明晰的编辑人员值班制度,做到时时事事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二)党委宣传部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对期刊管理的要求把握出版方向和舆论导向,及时向学报编辑部传达宣传纪律和出版注意事项,指导编辑部做好相关工作;对年检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学报的新媒体平台进行统一监管。

(三)学报编辑部是学校的直属二级部门,负责刊物的具体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编辑部建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涉及稿件审阅、岗位责任落实、财务制度等多方面,包括《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编辑部章程》《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编辑出版流程暂行规范》《稿件登记工作管理办法》《审用稿工作暂行规范》《编辑部工作流程》《专业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音乐艺术·声像版>工作流程》《声像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专业编辑人员值班的暂行办法》等。其中对于主编(常务副主编)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职责、编辑在审校时对涉及意识形态内容的把握和处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并通过进一步强化规范的审稿环节和流程以保证严把意识形态关。学报还配有一支高水平的审读专家队伍,严格执行“三审制”。

4.关于队伍建设

(一)注重打造一流出版工作队伍。强化编辑部门的政治学习,建立起意识形态的学习交流机制,有效提升了编辑对意识形态的甄别和把握能力、水平,确保政治导向不出现任何偏差。

为不断提升和保持学术期刊的理论水准,强化期刊编辑的学者化建设。编辑部为编辑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研究的条件和时间,并且督促编辑人员拟订目标,加强自我约束与管理,并强化编辑坚持“学术无禁区、出版有纪律”的原则意识。

(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构建合理的职称晋升体系,落实保障政策,为编辑人才的培养铺平道路。每年组织编辑人员参加编辑继续教育培训,鼓励有条件的编辑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研讨活动,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5.关于考评督查

学校党委重视期刊的年检工作,年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校内须经层层审核后方可上报。对于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期刊管理已成为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成为学校党委书记、分管校领导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已制订《上海音乐学院期刊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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