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编辑部章程
1. 总 则
1.1 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是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音乐艺术》编辑部出版发行的全国性音乐理论学术季刊,创刊于1979年。为办好学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编辑部章程。
1.2 本刊以“遵循贯彻双百方针,提高我国高等音乐教育和音乐艺术各领域的研究水平,繁荣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为办刊宗旨,使音乐学术界和社会各界从我们学报这个科研窗口,洞察到上海音乐学院的发展成果和水平,以及与其相称的国际地位和声誉。本刊发表音乐各领域和学科的研究成果,反映人们对音乐中所体现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和民族、分析和研究、思维和观念、读书和评乐以及表演和实践等方面以及与之关联的人、自然和社会问题的讨论及关注。
2. 编辑部构成及职责
本编辑部由主编、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编辑、编委会及委员组成。
2.1主编职责:
2.1.l 全面负责学报的行政领导、思想教育及业务管理。
2.1.2 制订办刊宗旨,把握刊物的学术水平和政治方向。
2.2常务副主编职责:
2.2.l 具体负责学报的人员、业务管理。
2.2.2 把握刊物的学术水平和政治方向。
2.2.3 负责每期刊物刊登论文的终校审查,对疑难稿件有权裁减。
2.2.4 审定内部管理方案及对外行文。
2.2.5 审定年度预算及稿酬发放。
2.2.6 领导完成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和编委会安排的任务。
2.3 编辑部主任职责
2.3.1 配合主编完成编辑部工作。
2.3.2 把好学术质量关、语言文字关、出版印刷质量关。
2.3.3 负责出勤考核及外出培训学习安排。
2.3.4 对编辑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3.5 组织撰写年终总结和各项年检及评刊。
2.3.6.参与组稿、审稿及编辑工作,完成主编分配的任务。
2.4编辑职责
2.4.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编辑出版、期刊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法规、政策;熟练掌握学报编排规范,钻研编辑业务,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语言文字修养。
2.4.2负责所有来稿的登记及初审。
2.4.3负责认真阅读复审意见,根据采稿要求进行编辑加工,使稿件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2.4.4 定稿后负责编辑加工及校对,以保证期刊按时出版。
2.4.5 完成稿酬发放、邮寄、年检、申报等日常事务。
2.4.6 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与作者和读者联系。
2.4.7 完成编辑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5编委会职责
2.5.1编辑委员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咨询作用。
2.5.2编委会委员由学校聘请各学科有一定专长的专家组成。
2.5.3编委会每届任期4年,可连聘连任。
2.5.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提出的问题,并对刊物长期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2.6 编委会委员职责
2.6.1 参加编委会会议,研究编辑、出版中的政策问题,听取和审查编辑部的工作汇报,对编辑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6.2及时了解本学科或其他领域的研究动向,将内容新颖、有创意的稿件及时推荐给编辑部,为编辑部组稿、审稿提供信息。
2.6.3负责刊物部分稿件复审工作。
3.工作程序
3.1坚持“三审制”和“双向匿名”的审稿制度。
3.1.1 初审
3.1.1.1审查来稿是否符合本刊的办刊宗旨。
3.1.1.2 根据思想政治倾向是否正确,学术方面是否具有相应的水平,内容是否充实,观点和材料是否统一,逻辑结构是否合理,文字表达是否通畅等,对来稿作出初步评价判断。
3.1.1.3对来稿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决定来稿是否送交有关专家、编辑复审,或作退稿处理。
3.1.2复审
3.1.2.1复审工作请专业对口的有关专家、编辑担任。
3.1.2.2采取“双向匿名”审稿制度。
3.1.2.3 填写《音乐艺术》审稿意见单,在初审基础上对来稿内容质量和发表价值作进一步评审,并明确是否适宜发表,对文稿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3.1.3三审
3.1.3.1三审是主编是对初审和复审意见进行核定,针对复审处理意见,作出取舍决定。
3.1.3.2 把好政治关、学术关、印刷质量关。
3.2用稿
稿件经评审后,处理情况可分三种:录用、退修(包括修改后录用,修改后再审)和退稿。
3.2.1录用:文稿从内容质量、学术水平、文字表达和编写格式等方面审查后,都符合要求,经编辑加工后即可发稿的稿件。
3.2.2退修:稿件退请作者修改是进一步提高原稿质量的重要工序,是编辑部与作者之间沟通思想、交流信息、互相商讨、共同提高稿件质量的一种措施。处理退修稿件时应注意:
3.2.2.1稿件在内容、结构、文字编写格式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但尚有不足之处需要请作者修改,这类稿件属修改后发表的范畴。
3.2.2.2稿件在内容、结构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但经作者进行重大修改后,尚可提请有关专家进一步评审的,这类稿件属修改后再评审的范畴。
3.2.2.3责任编辑应认真审读专家对稿件的评审意见,并对照原稿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整理,列出修改意见,以便于作者修改稿件。
3.2.2.4作者将修改稿寄回后,责任编辑应对照修改意见予以复核,查看修回稿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出用稿、再审、退稿的处理。
3.2.3退稿: 对于因内容质量、学术水平、学术规范等问题不宜刊登的文稿作退稿处理。遇到作者对退稿有不同看法时,应认真研究退稿理由是否充分、作者提出的不同意见是否有理,必要时再送请有关专家复审后再作处理。
3.3出版发行
3.3.1责任编辑提前30个工作日将稿件交排版公司排版。
3.3.2 严格执行“三校制”,可根据校样情况增加校次。
3.3.3 必须经编辑部主任签字后方可付印。
3.3.4 期刊出版后,按邮局订数和日期及时送邮局发行部门。
3.3.5 期刊出版后,编辑部需在7个工作日内交换杂志、上缴样本、寄赠作者及编委样刊。
3.3.6期刊出版后,编辑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稿酬。
4.编辑部内部建设
4.1 加强编辑学者化建设
编辑学者化建设是学术期刊对编辑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刊物提高学术品位的前提。编辑部要为编辑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研究的条件和时间,并且督促编辑人员拟订目标、自我管理。
4.2 加强作者队伍建设
4.2.1建设好校内作者队伍的同时放眼院外,吸引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组建覆盖面广、供稿稳定的作者队伍。拓宽稿源渠道,主动邀约高质量的上乘论作。
4.2.2开通国家级基金资助项目论文“绿色审稿通道”。
4.3 加强重点栏目建设
在保持刊物现有优势基础上,坚持重点栏目建设,打造品牌栏目。
4.4 进一步优化编辑部管理体制
4.4.1建立科学高效、灵活人性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保护部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报可持续健康发展。
4.4.2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使期刊出版的各环节职责明确、程序清晰,有章可循。
5.附 则
5.1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编辑部另行议定。
5.2本章程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5.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
学报是连续、集中、全面反映上海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的窗口,是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的载体,是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桥梁,是发现培养人才的园地。为了做好《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使其学术质量、编校质量和印装质量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特设立《学报》编辑委员会。
一、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
《学报》编辑委员会由学校聘请校内各有关学科的专家教授组成。亦可根据需要,适当聘请校外知名学者担任编委。
《学报》编辑委员会作为《学报》的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机构,对《学报》的编辑出版机构——《学报》编辑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监督。
二、编委会的主要任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编辑出版工作的政策、法规;审定《学报》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出版计划;根据各学科研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报》编辑部提供学术信息,尤其是各学科的难点和热点,充分发挥学术指导的作用;定期听取《学报》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编委提出的问题,审查评议《学报》质量,实施其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功能。
三、编委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编委会议,听取和审议编委会的工作报告和编辑部的工作汇报;了解本专业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科研动向,及时向编委会和编辑部建言献策,推荐有所发现和创新的稿件,为编辑部组稿和审稿提供信息支持;审查编辑部委托的稿件;听取、收集读者和作者对《学报》的反映,经常和编辑部保持联系。
四、编委会全体会议
编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学校和《学报》编辑部的要求,以及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编委的提议,随时召开,审议有关事项。
编辑出版流程暂行规范
组稿、约稿
组稿、约稿工作根据《专业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来稿登记
来稿登记工作根据《稿件登记工作暂行规定》中的要求执行。
审稿
审稿工作根据《审用稿工作暂行规范》中的规定执行。
三审完成的期限是:初审为一个月;复审为两周;终审为两周。
发稿
发稿工作由当期执行编辑负责,并根据《专业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校对
校对工作根据《专业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校一读”完成的期限是:一校(包括初校和复校)为10个工作
日;二校、三校为三个工作日;对红为两个工作日。
每一轮次校对工作完成后,由当期执行编辑负责统样工作,并与印
刷厂商定下一轮次校样的交接时间。
当期执行编辑在每一轮次的校样到达后,应立即送交一份给副主编
(编辑部主任)审阅。
付印
对红完毕,首先由当期执行编辑统样,并核对封面、扉页及目录等内
容;然后,将对红样提交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审阅签署“同意付印”的意见,并转交编辑部相关负责人。
编辑部相关负责人与当期执行编辑沟通后,填写印刷委托书,载明
刊物印刷的具体要求,连同付印样,经办公室转交印刷厂。
印刷与发行
刊物印刷应在有资质的印刷厂进行;原则上印刷时间不超过一周。
刊物印成后,应要求印刷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上海市发行局和中
图上海分公司的指定地点,由后者发行。
赠阅与交流
应要求印刷厂在刊物印成后立即将用于赠阅与交流的部分送至编
辑部。
办公室和资料室人员在收到当期刊物的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
的名单向有关人员赠送刊物;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交流的单位寄送刊物。
发放稿费
当期刊物出版后,办公室有关人员应根据《稿费发放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向作者发放稿费,赠送样刊。
稿件登记工作管理办法
完善的稿件登记制度是刊物编辑出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编辑部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因此,编辑部全体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稿件登记工作包括登录新来稿件、记录专业编辑对稿件处理的结果两方面。
稿件登记工作由专人负责,各专业编辑和办公室人员应当协助稿件登记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登记人员自接到新来稿件之日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在“稿件登记册”上登录,同时,在审稿单上记载论文篇名、作者姓名及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职称或职务,以及论文类别及编号、来稿时间等信息,并移交给相关专业编辑。
专业编辑对稿件进行初审后,或有关人员对稿件复审、终审后,如审稿意见表明对稿件不予采用,应当由各专业编辑将审稿单退还稿件登记人员,由后者在“稿件登记册”上注明;原稿由各专业编辑保存一年。
对于被采用的稿件,由每期执行编辑收集该期的审稿单和原稿,在该期正式出版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稿件登记人员,由后者在“稿件登记册”上注明,并保存审稿单和原稿三年。
专业编辑和稿件登记人员应该热情妥善地接待作者对稿件处理情况的查询。
来稿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还的,由专业编辑负责处理,并告知稿件登记人员在“稿件登记册”上注明。
审用稿工作暂行规范
审用稿工作是编辑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审用稿工作是否规范,其水平如何,将直接影响刊物各方面的质量。为了使编辑部审用稿工作更加规范,把好刊物的政治质量关,进一步提高刊物的学术影响,特制定本暂行规范。
学报编辑部实行严格的初审、复审和终审的“三审制度”。
审用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促进理论学术创新;
(二)坚持质量面前人人平等,注重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性和时代性的统一;
(三)贯彻编辑部集体讨论研究与三审编辑个人各负其责相结合、编辑部内审与外审相结合的方针。
初审工作及其要点
(一)初审工作由专业编辑承担。该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全面审核稿件的政治方向、理论水平、学术质量等方面是否复合本刊的办刊宗旨和用稿标准;对基本适用稿件的体系结构提出客观中肯的意见;对稿件中存在的文字语法差错及其他疑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核查。
(二)初审完毕后,有关专业编辑必须写明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合格的稿件才能进入复审程序;对于不合格的稿件,各专业编辑应将签署了“不予采用”意见的审稿单退回稿件登记人员处,原稿则由各专业编辑保存一年。
复审工作及要点
复审工作可由下列人员之一承担:(1)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2)
校内相应学科的专家;(3)编辑部主任。该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对稿件各方面质量进行全面的、比初审更高要求的审核,并对初审意见作出评价。
各专业编辑负责与有关复审专家对口联系;复审工作原则上应在两周
内完成,并应该有明确的复审意见。完成复审的稿件由编辑室主任汇总、复核。
对于复审认定不合格的稿件,一般不得进入终审程序;对于复审认为
需要修改的稿件,由各专业编辑负责联系作者修改;对于复审合格的稿件,由各专业编辑在每期的发稿会上提交讨论,经讨论通过的稿件才可进入终审程序。
终审工作及要点
终审工作由刊物的常务副主编承担。该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侧重于对
拟用稿进行在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审核,对不符合刊用要求的稿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终审意见明确可以采用的稿件,方可进入编辑加工程序。
《音乐艺术》编辑部工作流程 | ||
时间 | 流程 | 具体内容 |
3、6、9、12月初 | 开始本季度校稿工作(电子版初校) | *学术不端检测软件查重。 |
1.内容提要、关键词; | ||
2.中图分类号 | ||
3.作者简介 | ||
4.注释-尾注带圈字符 | ||
5.参考文献,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 ||
6.正文: ①字体:正文-宋体,段落引文-楷体,英文及数字-Times New Roman; 图谱标题用楷体; ②字号:大标题-三号,作者名-四号,小标题与正文-五号; ③段落:间距-固定值20,段首空两个字; ④图谱尺寸大小统一,建议宽度统一为10cm,位置居中; | ||
7.总目录及目录中的内容提要(中文),目录中的内容提要控制在三行以内。 | ||
季末月20日左右 | 电子版发给排版公司 | 搜集封二、封三照片 |
4、7、10、1月初 | 纸质稿一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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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月20日左右 | 一校稿返排版公司 | 封二、封三照片排版 |
5、8、11、2月初 | 纸质稿二校 | 对红,整理页码。 |
该月15日 | 二校稿返厂 | 封二、封三出样 |
该月25日 | 纸质稿三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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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月底 | 三校稿返厂 | 复查清样、封二、封三样片 |
季末月8日 | 出刊 | |
出刊后 | ||
邮寄 | 1.校内:院办党办、各部门; 2.校外:上级部门、友刊等; 3.外地作者快递; 4.本校作者签收单; 5.合作数据库:中国知网、国家社科等。 | |
稿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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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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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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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年度核验; 2.邮发合同; (以上根据当年通知要求办理) 3.每年底申请期刊条形码(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二); 4.每期电子刊出刊前一个月申请ISRC号,ISBN条形码。 |
附件一:注释、参考文献格式
中文文章:
洛秦:《音乐人类学的历史与发展纲要》,载《音乐艺术》,2009年第1期,第32页。
中文书:
洛秦:《世界音乐人文叙事及其理论基础》,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3,第162~163页。
英文文章:(文章用引号,刊物名用斜体)
Pierre van den Berghe, “Human Inbreeding A-voidance:Culture in Natur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1983(3),p.1.
英文书:(书名斜体)
Kay kaufman Shelemay, Soundscapes:exploring music in a changing world, W.W.Norton, 2006, pp.31~32.
附件二:关于开通期刊条码网上申请的通知
本市期刊出版单位: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开发的“上海印刷复制业备案管理系统”,已正式开通。该系统包含了:审批事项备案、条形码申请、教材印刷抽查、年度核验备案、复制企业等五项工作流程。为企业申办有关事项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也是政务公开,透明公正服务的体现。从5月1日起上海各期刊社的条形码申请,全部从网上申办。具体操作流程:进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cbj.sh.gov.cn)——→在首页上方点击“网上办事”——→“在线办理”——→选择左边“上海图书期刊杂志社信息录入系统”进入系统——→用户名为各期刊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如《故事会》期刊为CN31-1127/I,其用户名为“CN311127”,注意:中间短横、斜杠及斜杠后分类号不要),初始密码为:“111111”(六个1)。
进入系统后输入用户基本信息——→保存。
选条形码申请——→期刊条形码申请——→添加——→填入申请内容——→保存(完成)
为了保证期刊社顺利申办条形码,请各社先期将单位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好,以便以后申请时可以快速方便使用系统。
如有问题请致电64370176—8203郑女士咨询。
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上海分中心
2010年5月17日
补充说明:
“关于开通期刊条码网上申请的通知”
补充说明
·倍率:原则选“1”(标准允许0.8~2)
·数量:每期一个
·条码制作周期:3-4个工作日,进入原系统后,点击期刊名字,点击上传文件,可以看到电子条码。用电子条码给条码制作企业(一定要用电子版)。 2010.11.2
专业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专业编辑人员是学报编辑部的骨干力量,是办好刊物的主人翁。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编辑人员的工作质量,规范实际工作中的操作程序,从而使刊物成为学术精品,现特明确其工作职责及要求。
约稿、组稿
(一)与校内外专家学者尤其是刊物的主要作者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了解他们的学术研究动向,根据需要及时约稿。
(二)密切关注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动态,及时策划、组织具有学术价值
的专栏或特约稿。
(三)积极挖掘作者资源,壮大作者队伍,特别注意培养青年作者,为学
科建设服务,也开拓新的稿源。
(四)在每年年初应向编辑部阐明较为详细的专栏设想,提出初步的组稿
计划。约稿、组稿工作原则上应围绕特色专栏和学术热点而展开。
初审
初审工作是各专业编辑的最主要业务工作,应按照《审用稿工作暂行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编辑加工
对稿件中的文字语法以及标点符号等方面的错误或缺陷进行改正
或弥补;对稿件中的引文进行必要的核对。
对冗长稿件进行删节或提请作者自行压缩,在有限的篇幅内尽可
能扩大所提供的学术资讯。
对已经通过终审的稿件,进行进一步的政治性、科学性、时效性
和保密性等方面的检查和处理。
专业编辑应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编排规范》以及新闻出版等部门出台的各种编排规范,进行技术性编排工作。
校对
严格执行“三校一读”的规定,一校分为初校和复校;初校原则上应有
作者本人进行,复校则由对应的专业编辑进行。二校、三校工作由专业编辑承担,原则上相互之间应交叉校对。对红工作由专业编辑和当期执行编辑共同完成;付印之前,主编或常务副主编应对对红样进行审读。
进行校对工作时,必须做到认真仔细、严谨严格,并遵循忠于原稿的
原则,必须消灭校样上不符合原稿的各种差错;校对差错率应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之内,如发现原稿中有差错或不妥之处,应提请作者或有关专业人员解决。
应纠正校样中不符合编排规范的各种缺陷,并按要求对字体字号和版
式等进行统一处理。
应严格按照出版周期的要求按时完成校对工作,不得延误校对时间。
执行编辑
各专业编辑按次序轮流承担刊物的执行编辑工作。
执行编辑工作包括:(1)稿件送印刷厂排版前的技术性编排工作,如
编排目录、统筹摘要、联系英文翻译、版式设计、字号字体批注等;(2)协调各专业编辑的校对工作;(3)每次校对完成后的拼、统校样;(4)对红;(5)中英文目录与英文摘要的校对;(6)与印刷厂进行当期的业务联系,等等。
保存当期的原稿和审稿单,待正式出版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稿件
登记人员归档保存。
其他
积极创造条件,参与教学科研活动、积极参加有价值的学术会议和其
他学术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编辑部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其他集体活动。
做好各类值班工作。
对已刊发稿件的学术和社会反响情况进行了解和收集。
协助其他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音乐艺术·声像版》工作流程 | ||
*纸质版年度第1期随赠电子版前一年度的3/4期,第3期随赠当年度的1/2期。 | ||
时间 | 流程 | 具体内容 |
3、6、9、12月初 | 开始本季度电子版整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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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末月20日左右 | 电子版资料一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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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1月初 | 电子版资料二校 | 音频二校、三校(音频终板需确保整体音量平衡) |
4、7、10、1月初 | 电子版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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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月25日左右 | 电子版校对 | 电子版校对(页面跳转、音频/视频、注释) |
2、7月底 | 电子版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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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月 | 随纸质版出刊 | |
其他 |
声像编辑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音乐艺术·声像电子版》是《音乐艺术》的提升增强版,在保持原来纸质版本的基础上,增加电子期刊版。声像编辑人员是制作电子期刊的主要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声像编辑人员的工作质量,规范实际工作中的操作程序,从而使刊物成为学术精品,现特明确其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要求
熟练掌握电子书制作软件,密切关注期刊数字化发展,积极策划电子期刊形式的发展和更新。
校对
1.将稿件文本与已出版的纸质期刊进行核对确认,若有错误进行及时更新修改。
2.对稿件中相应的乐谱和音频、视频进行校对,对有错误的谱例、有错或者有音质、画质问题的音频、视频进行修改。
3.进一步确认所使用的音频、视频资料的版权问题。
4.核对相关出版物的资料信息。
三、制作、加工
将校对过的文本、音频、视频资料利用相关电子书软件进行加工制作,对稿件中的乐谱音频、视频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加工制作。
四、推广
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推广《音乐艺术·声像电子版》期刊,以扩大读者群体。
五、整理、保存
整理每期电子刊物制作的所有文件,并妥善归类保存。
《音乐艺术·声像电子版》ISBN、ISRC申请流程 | |
时间:2、7月底(申请周期:1个月) | |
登录:“中国ISRC申领信息系统”“音像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 | |
流程 | 具体内容 |
填表预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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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数据 Excel导入模板》填表 绿色必填项(按照格式填写),黑色选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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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汾阳路2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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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音像电子出版选题计划(汇总)表》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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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音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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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支付办法
一、稿酬发放是学报编辑部一项重要的外联作者的工作,关系到校内外作者对编辑部工作效率和服务形象的评价;稿酬发放也是学报经费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因此,做好稿酬发放事宜是十分必要的。
二、凡是被我刊录用的文章,皆向文章作者发放稿酬。
三、当期学报出版、样书送达编辑部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确定各篇刊登文章的稿费标准,并报经常务副主编同意;在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作者联系稿费发放事宜。制作“稿酬签收单”,从财务处领取稿酬暂借款。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结合我院学报实际经济情况特制定以下稿酬支付办法。
五、稿酬标准区间为30~120元/千字,根据作者情况规定如下:
在校硕博士研究生30元/千字;
青年学者30~50元/千字;
资深学者50~80元/千字;
专家学者80~120元/千字。
六、稿酬发放方式:
上海市作者现金发放,填写稿酬签收单;外地作者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财务转账。按照国家对于稿酬的扣税标准代缴稿酬税。
七、从样书送达编辑部起的十个工作日内,该期学报的稿费应基本发放完毕;如有个别作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领取,应积极联系其亲属或同事代领;如提请他人代领稿费,则应向作者发出“代领稿酬说明”的信件。
八、稿酬发放完毕后,应按“稿酬签收单”上的实际发放金额,及时向校财务处报销,核销暂借款。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可以选择版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等方式。
版税,是指使用者以图书定价×实际销售数或者印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基本稿酬,是指使用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印数稿酬,是指使用者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一次性付酬,是指使用者根据作品的质量、篇幅、作者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和授权期限等因素,一次性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第四条 版税率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采用版税方式支付报酬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或者签订合同时由使用者向著作权人预付首次实际印数或者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
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第五条 基本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80
30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20
100元
2.汇编:每千字10
20元
3.翻译:每千字50
200元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占行题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计算。
诗词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作品不足十行的按十行计算。
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
第六条 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
作品重印时只支付印数稿酬,不再支付基本稿酬。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使用者支付基本稿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使用,使用者应当在6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6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第七条 一次性付酬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稿酬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第八条 使用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原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外,使用者还应当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九条 使用者未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约定付酬方式和标准,与著作权人发生争议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付酬标准的上限分别计算报酬,以较高者向著作权人支付,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
第十条 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者通过转授权方式在境外出版作品,但对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使用者应当将所得报酬扣除合理成本后的70%支付给著作权人。
第十一条 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第十二条 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刊载后1个月内按每千字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第十三条 报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报刊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0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报刊出版者未按前款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应当将报酬连同邮资以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收转。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收到相关报酬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向著作权人转付,并编制报酬收转记录。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 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第十五条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适用《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5日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同时废止。
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编辑部内部管理,确保编辑部成为既紧密协作又良性竞争的合作性团队,进一步激发编辑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褒奖先进,鞭策落后,从而促进刊物质量的不断提高,特以专业编辑人员的工作为基准,制定本暂行办法。
考核的基本原则包括:
以学校的考核和奖励办法为基本依据,体现编辑部人员的工作特点。
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兼顾效率。
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奖罚分明。
工作业绩考核的基本内容
基本工作的数量要求
审稿。(1)助理编辑:承担初审工作50万字/年;(2)编辑:承担初审工作70万字/年;(3)副编审:承担初审或复审等工作共90万字/年;(4)编审:承担初审和复审工作共120万字/年。
编辑加工。各专业编辑人员应按规定完成本人担任责任编辑的拟发稿件的编辑加工工作。
校对。各专业编辑人员均承担“三校一读”的工作,其工作量为120万字/年。
执行编辑。各专业编辑人员必须完成轮值的执行编辑工作。
基本工作的质量要求
专业编辑人员承担审稿、编辑加工及执行编辑工作时,必须保证:
不发生任何政治性、原则性错误。
不发生任何重大编辑责任事故。
不发生任何严重违背编辑职业道德的行为。
校对差错率不高于万分之二。
不得延误正常的编辑加工流程。
出勤情况:
正常工作日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必须承担轮流值班和假期值班等工作。
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
参照学校考核标准,原则上每年应当公开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左右。
每年必须参加校内学术活动两次以上,参加地方性和全国性学术活动2此左右。
应积极争取承担或参与各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
管理和社会工作
管理工作是指专业编辑人员同时担任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学校规定履行的职务等所从事的工作。
社会工作是指专业编辑人员兼任学报学会或研究会重要职务;经编辑部同意的、学术性团体的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等所从事的工作。
编辑部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中有关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及要求,遵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业绩考核的基本办法
考核时间
每年年中,编辑部召开全体会议,对专业编辑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每年年终,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由各专业编辑人员填写年度考核表,提交编辑部全体会议民主评议;编辑部办公会议根据群众评议情况,确定每人的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的确定
编辑部的考核等次与学校的考核办法接轨,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共四种。(1)根据编辑部实际情况,能保质保量全面地完成上述五项业绩考核的基本内容,且思想品德优异者,考核等次为优秀;(2)全面完成上述(一)至(四)项考核的基本内容,或经综合评价后被认为已完成者,考核等次为合格;(3)基本完成上述(一)(三)(四)项考核的基本内容,但未能全面达到(二)中4、5款的规定要求,或轻微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者,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4)未能完成上述(一)至(四)项考核的基本内容,或未能达到(二)中4、5款的任何一款规定,或违背了(二)中1、2、3款的任何一款规定,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编辑部办公会议确定了各专业编辑人员的考核等次后,应当与后者见面予以确认;如专业编辑人员对其被确定的等次不满意,可以提请复议,或向上级主管、监管部门申诉。
各专业编辑人员的考核等次一经最终确定,由编辑部向校主管部门呈报考核表和考核结果,并在编辑部内部存档。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对经费实行规范、有序和高效的管理,是学报编辑部各项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办刊条件的改善。本办法依照上级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特点而制定。
学报编辑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部门拨款,根据有关规定,这些经费交由校财务处代为保管。
在每年年初时,编辑部召开办公会议,讨论该年度学报经费预算,决定向学院申请下拨学报经费的数额,根据当年情况形成预算报告,该报告是学报经费使用中的原则性依据。
学报经费的每一次支出,在向财务报销或结账前,都必须在发票、收据、签单和报销凭证上注明经手人或经办人的姓名,写明事由,都必须经常务副主编签字同意,必须按照规定盖明公章。
学报经费的使用,实行常务副主编责任制,报销经费必须经由常务副主编审批签字。
学报日常支出应及时报销,在报销结束后,及时登记学报经费的流水账。
负责记录流水账的负责人每季度应向办公室会议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每年1月,编辑部办公室会议形成上一年度经费收支的决算报告,并在编辑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专业编辑人员值班的暂行办法
一、专业编辑人员值班是学报编辑部日常工作运行的组成部分,也是在校内外树立良好的科研服务形象的需要。本办法将作为编辑人员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值班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接待作者和其他来访者;(2)接受投稿及相关咨询;(3)对本刊网页的基本维护;(4)重大事情的记录或通知;(5)清洁整理办公环境;(6)其他应当处理的事务等。
三、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除外出参加编辑部认可的公务活动外,当值者必须按时上下班,并不得擅离岗位;当值者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五、对当值者请假或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情况的处理,将参照学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值班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天的考勤记录由当值者本人于上下班时到办公室签写;办公室专人保管考勤记录,并在每月20日左右发放上岗津贴前对其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