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各种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上海音乐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防患于未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4)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原则;坚持全院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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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规章制度”汇编)
2017年至2018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