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艺术硕士教学合格评估”

发布时间:2013-03-25浏览次数:443

      日前,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王丰率专家组对我院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教育水平与管理能力进行教学合格评估。我院党委书记桑秀藩、院长许舒亚出席会议并致辞,常务副院长徐孟东、副院长杨燕迪、研究生部领导及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等出席会议。常务副院长徐孟东主持会议。王丰副司长发表讲话,强调国家对培养高端和实用性人才的重视,指明了该项工作的实施要点。评估专家组听取了《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硕士教学工作自评报告》,分别召开教师、学生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并检查了相关的教学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文件、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专家组高度肯定我院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教育水平与管理能力,宣布全票通过评估,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我院此次接受并圆满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艺术硕士教学合格评估”,标志着我院在该项工作中已积累了良好的示范性经验,并为该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