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1:350标准,核定思政课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1:150标准,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少数民族(专指新疆籍)师生比1:50标准,配齐少数民族辅导员;按照师生比1:3000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2分)
学校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建设。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均按要求配备。学院有计划地组织辅导员开展学习交流,促进辅导员参加市级以上培训、提升思政科研能力和日常工作能力。马院思政专职教师、兼职硕博导师、学生辅导员、挂职班主任等,心理教师达到1:3000标准,配备心理教育专职教师。
11.建立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专门队伍在招聘录用、日常管理、培训培养、职称评聘、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2分)
学校在思政工作队伍的招聘制度上给予充分保障,所有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均为事业编制内录用。新任思政课专职教师、辅导员均根据要求参加市级岗前业务培训。支持和鼓励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申报各类人才项目。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要求,为专职思政教师发放专项岗位津贴。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执行双重身份、“双线”晋升要求。
12.加强教师思政工作,健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建设提升,规范教书育人和学术道德等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聘、导师遴选等各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生对师德满意率达到85%以上。(2分)
学校坚持“教师”第一身份、教书育人第一职责、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构建“引导与规范并举”的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师德师风与教学质量督导组工作办法》《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在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聘、导师遴选等各环节开展师德师风审查,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