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11

3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四责协同”机制,落实 “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2分)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三大主体责任”,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班子建设。构建意识形态议事工作机制,营造正气向上的校园文化;细化部署基层党建,形成责任清单与工作任务书,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述职;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党风廉政与党内监督工作,研究部署二级单位巡察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推动修订“四责协同”实施办法,持续优化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衔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完善议事规则,构建工作闭环,加强统战工作与群团工作,发挥优势凝聚力量。

纪委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强化责任协同,协助院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廉政承诺及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各职能部门、二级系部负责人签订《上海音乐学院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系部、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年末对分管范围内党政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自查,纳入本人述职报告,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从部署到执行再到监督的闭环,层层扣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有效延伸,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监督工作落实。

纪委协助党委及时制定了《上海音乐学院党委、纪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效运行。协助党委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协助院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廉政承诺及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结合“四史”学习教育和学院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提高机制与机制之间、制度与执行之间的有效联动,形成机制闭环。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制定了《上海音乐学院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二级系部的责任界限,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5.24%


3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1分)

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不懈纠正和反对“四风”,严格规范各类会议规模和公款使用情况,严格合同审批和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并转发市教卫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工作提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重大节日期间增强思想认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院纪委对信访中发现的可能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及时提醒,杜绝违规。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专题会议、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纪党规;增强不敢腐的自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向全体中层干部发放《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努力创建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环境,院纪委办公室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编写了《上海音乐学院廉政手册》,收录了中央、上海市和学校各级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人事监管、重点领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要求,旨在方便学院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在工作、学习中自觉对标对表,牢固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规矩意识。

宣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各部门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院纪委在重要节假日通过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发送“关于节日期间加强‘四风’防范的工作提示”及节日廉洁短信,强调疫情期间“四风”防范,提醒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遵守防控规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营造良好校园育人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35.教职工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查处及时、规范。(1分)

2019年起,工会作为主办单位开展院领导午餐会活动,旨在加强院领导与学院各级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学校政策,在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十四五”规划制定中发挥积极的建言献策作用,并且营造一个轻松、多维度、跨层级的沟通交流平台,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今年下半年,制定《上海音乐学院院领导联系服务师生员工的午餐会实施办法》,为该活动的规范实施和持续实行保驾护航。

此外,在双代会闭会期间,工会与教代会提案委员会一同对本届双代会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和转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并对立案的提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院纪委对每一封信、每一个来访都采用集体研判机制,提高办理时效和精准度,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信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干部、党员的谈心谈话及思想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和提醒教育。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我院《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建立完善学院“1+X”监督制度体系,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相关法规,将每周四下午2:30—4:30定为群众来访接待日,安排专门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相关事宜。院纪委监察处公布了联系电话:64317667,电子邮箱: jjsb@shcmus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