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住校教职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7-16浏览次数:86

  •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校内房屋承借人为指定的各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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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规章制度”汇编)

    2017年至2018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