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6浏览次数: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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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在市教卫党委的领导下,学校认真落实推进《上海音乐学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附设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和解决改革推进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重点和难点工作。目前,学校综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部分项目成效初步显现。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上海音乐学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1、以建立现代大学治理机制为目标,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以《上海音乐学院章程》制订工作为牵引,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大学治理机制。学校成立章程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经九次专题研讨和座谈会,面向全院师生广泛征求意见,院六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审定,形成《上海音乐学院章程(申请核准稿)》,后根据教委给予的书面反馈,积极进行修订。201511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市属高校章程核准书第6号文,核准《上海音乐学院章程》颁布实施。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我院自2016325日正式启动上海音乐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5月上旬将产生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这是扩大民主办学,充分发挥教授治学作用的重要举措。

    2、推动科研评价机制改革,构建完善科研评价体系

    自艺术学学科升格为门类以来,原有的学科架构和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新的学科体系构建、学科评估评价标准制订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迫切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学校科研与学科部门牵头,组织校内专家与上海市教科院高教所,共同开展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课题攻关,开展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专业建设及评价体系的研究,并通过此项研究优化和促进我院相关学科点建设的成效与验收。通过有效借鉴国际一流学科的评价标准与经验,构建既符合我国学科评估标准、又与国际通行的学科评估体系,以促进我院表演学科科研成果的产出及实践性成果的推广及评估。

    2016年421日,学校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共同举办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取得积极进展。

    3、推动教师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本科教学激励机制

    2015年7月上海音乐学院正式成为第二轮“上海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培育单位。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经院党委会、院长行政会多次讨论,20151010日,根据我院的办学实际与特色,学院正式颁布《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实施“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推出四大举措推进实施激励计划,一是以激励计划促进日常教学、二是用课程辅导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三是在激励计划中探索特色寻求创新、四是以考核为标准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坚持以推动改革、提升质量、规范行为、彰显激励为工作原则,建立完整的考核管理、支持保障、组织实施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通过201510-11月,市教委专家组对我院本科教学的五次飞行检查反馈意见来看,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效果明显,我院本科教学总体情况,特别是我院教授、副教授全部担任本科教学任务,以及本科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得到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此外,学院于20151116日至1126日举行“上海音乐学院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并且持续实施自2013年开始启动的《上海音乐学院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展示激励计划》及《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师激励计划》激励项目,针对学院本科教学的骨干教师及青年教师群体给予教学上的支持与激励。

    2016年将继续推出以下新举措:首先,面向全院本科生全面实施教授挂牌答疑,即本科学生不区分系别、专业均可参与,工作日每日均有教授进行挂牌答疑;其次,学院成立“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督导小组”,加强对激励计划的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督查结果作为教师激励计划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目前,“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正在稳步推进中,已逐步建立教师坐班答疑制度、自习辅导制度及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工作格局。此项工作的推进受到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与支持,将继续推进与完善。

    4、推动学科建设机制改革,创新学科组织与学科建设平台

    1)组建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

    根据艺术学科特点,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学校制定并实施《上海音乐学院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与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目标定位相适应的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通过以学科专业及核心课程为单位,建立新型高水平学科专业团队、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及跨学科学术实体,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学科建设机制。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建设是我院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团队强化发挥教授治学的主体作用,实行目标管理和首席教授负责制,并引进国际一流的学科人才,开展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学科与课程建设项目,促进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科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产出,凝聚一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结构优化的学科人才队伍。目前,按照高峰学科、高原学科的不同定位,完成了32个新型学科专业(课程)团队的遴选,并正式启动建设。

    2)推动中国音乐学科协同创新,创建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

    为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办学核心竞争力,学校以建设具有国际顶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中国音乐学科高地为目标,以中国音乐学科的体系化建设和中国音乐的经典化建构为战略重点,以新型学科建设机制、新型人才机制、新型国际合作与协同创新机制为路径,推动学科资源整合、结构优化与协同创新,推动中国音乐学科理论创新,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音乐学科质量评估体系。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将于5月上旬正式挂牌。

    5、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人才建设工程”

    学院积极推进“人才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水平国际化的师资人才队伍,制定学科人才引进计划,搭建上音人才高地。学校领导分工负责“人才建设工程”的推进工作,深入到各个系科与教学部门,与教授专家座谈,切实了解各个系科的人才建设中的特点与问题,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人才特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顶尖的艺术院校,加强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汇聚国际一流人才,学院立足上海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一批高层次优秀拔尖人才。除学院网站外,选聘公告还将计划陆续发布于各大专业学术刊物、海外网站等。本次选聘的高层次人才岗位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钢琴、管弦等各大学科,同时也将目标投向音乐剧、声乐艺术指导等国内外发展尚有一定差距的领域,力图通过引进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成熟人才及特别优秀的拔尖人才,推进学院师资人才和学科团队建设,进一步深化学院综合改革,推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

    2)推动人才建设机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我院于2015年启动了首批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师“音才辈出”计划,该计划将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每年遴选出在创作、表演、理论和现代科技融合等方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以培养扶持为主要手段,拓宽培养路径、搭建发展平台,用三年的时间,培养造就一支100名左右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为形成合理的师资梯队、打造音乐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后备队伍奠定基础。首批共收到项目申报105项,获批45项,现已进入中期(结项)考核阶段。经一年来的实践,该计划的成效初步显现,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为广大青年教职工提供了平台,鼓励大胆探索,激发青年教师的创造活力。目前,2016年上海音乐学院青年教师“音才辈出”第二期计划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与此同时,以期加快推进上海音乐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教师培养体系,造就一批品德优秀、专业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高水平师资教师,上海音乐学院现已启动“双馨双成”高水平师资培养计划,从2016年起,在41-55周岁、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中,每年遴选在创作、表演、理论和现代科技融合等方面有所建树、德艺双馨的骨干教师,为其搭建发展平台,创造成名成家的条件,用三年的时间,重点培养一批学科建设的带头人及梯队成员。该计划将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激发教师的创造活力为目的,鼓励大胆探索,积极拓宽培养学科骨干力量的有效途径。同时以对接学院“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为重点,聚焦创作、表演、理论、现代科技融合等领域,强化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学科团队建设,形成学院发展的合力。

    3)推进制度创新,改革考核评价模式

    1拟定上海音乐学院职能部、处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提高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确立正确的导向机制、客观的评价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建立注重考核与激励相结合、考核与奖励相结合的职能部、处考核实施办法,依据制定的考核指标,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部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考核奖励。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内涵建设,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

    2推进教师分类评价、考核制度的建设

    根据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实现教师管理体制的创新与改革,重新分配与整合师资资源,真正调动教师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动力,2016年初我院已启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包括基础教学型、教学表演型、教学研究型)、考核制度相关工作,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要求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艺术处按照学院部署,遵循不同类别教师的发展规律,根据教师岗位的特点和差异性,分别建立工作量指标,最终形成适应不同类型师资的建设目标与考核评价体系。

    6、积极推进本科艺术类招生制度改革

    教育部与上海市教委相继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调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加强考试监督等要求。同时,作为上海音乐学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充分落实自主招生政策的基础上,我院于2015年制定并下发《上音201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采取一系列招生改革措施。包括:扩大现场评分专家人数,院外考官数占考官总人数的50%以上;考官于考前签订《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评分工作责任书》,贯彻执行“考教分离”与考试回避制度;所有表演专业考试复试实行拉幕考;标准化考场实现全覆盖,所有考场配备现场电子评分系统,并对现场评分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程录像,以备查询调阅。以上各项措施的实施从考前筹备、评委抽取、考试监控、事后追责等各个环节入手,加强考试公平性与透明度。2016年,我院将协同上海市考试院共同探讨出台下一年度的招生改革细则。

    同时,探索建立专业特殊拔尖人才选拔直升机制,逐步实施《关于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免试相关规定》,对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奖者,根据奖项等级可享受专业考试免试、文化高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录取分数标准降低分、免除学费等优惠政策,保留附中生源,进一步推进"大、中、小学一贯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此外,致力于实施和完善“上音名师艺术工作室优秀人才选拔暑假夏令营”的机制,以“大师班”、“工作室”为亮点,吸引全国各地优秀生源,为名师工作室储备后备人才,探索一条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之路。

    7、积极推进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推动本科教学实践学分制改革

    2015年我院本科新教学计划中的重点教学改革举措即在于将实践教学学分纳入本科教学体系,改变了以往统一、标准的实践教学模式,拓宽实践教学内容范畴,将实践教学环节作为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科教学计划,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定严格的实践教学计划、实施内容细则、质量监督和考核,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突出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

    与此同时,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实践类集成性教学模式的推进。原创剧目、经典剧目、新人新作的创编,是具有综合性的艺术实践举措,通过音乐、戏剧、舞美、舞台艺术等多层面的呈现,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培养,近年来的重要作品如《海上音》、《一江春水》、《楼兰》、《费加罗的婚礼》等,排演的剧目成为艺术实践教学中具有集成性的重要环节与成果体现。

    2)推动艺术实践教学改革,实施“双实践周”项目

    2015年本科教学提出“双实践周”计划,即每年上半年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和下半年的“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各用一周时间作为实践周,各教学部门在以上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的实践环节内容,充分利用音乐节和艺术节丰富的资源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这些活动亦被纳入“上海音乐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实施办法”中。2016年上海音乐学院“双实践周”实践教学将在53号至57号举行。各系部实践教学指导小组、指导教师将根据教务处制定的《上海音乐学院“双实践周”实施办法》,制定实践教学方案,由教务处汇同各系部制定不同专业“双实践周”计划的具体内容。系部实践教学指导小组对“双实践周”计划进行管理、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践教学过程监控、学分核算及上报,协同艺术处、学生处及团委等部门予以学分鉴定。指导教师与学生将遵循学院本科实践教学进程,积极参与学院艺术实践、科研实践、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

    3)实施精英人才项目

    实施本科生“精英计划(上音SUPER ELITE)培养项目”, 对已取得国外顶尖音乐专业院校录取资格的学生,采取与国外顶尖音乐专业院校共同培养的方式,及完全学分制,承认校外修读学生在国外就读院校正式学年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并创立专项基金,在就业、深造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现在已经支持张金茹、蒋益梁、沈子钰三位优秀本科生。

    4)实施拔尖人才培养本科生激励计划

    实施《上海音乐学院拔尖人才激励办法》,教务处设置专项经费,对本科专业方面表现极为突出的学生实施激励政策,在音乐创作、艺术实践、理论研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使其专业才能与特长得到良好地培育和发展。2016年,本科教育将继续遴选学生进行该项目。

    8、积极推进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着力学科方向建设与培育

    2015年下半年,经过多方论证与努力,研究生“乐队演奏”方向成功获批,这标志着上海乐队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向规范化办学迈进;2015年组织申报硕士学位新方向“艺术指导”的论证工作,开展专家讲座和研讨会议,从专业发展与规划的角度探讨建立研究生“艺术指导”新方向的理论基础;2016年,将继续就音乐剧、数字媒体等方向开展第二轮学科规划的调研,逐步探索我院室内乐(或重奏)的方向建设问题。

    2)强调课程、教材体系的改革建设

    2014年底启动《上海音乐学院教学(研究生阶段)激励计划(课程类)》,现已完成两批课程计划的申报与评审工作。20163-4月,研究生部与各教学系科召开座谈会,研讨各学科的学科发展与课程体系改革建设。

    3)推进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

    推动实践教学分类、实践教学学分体系构建、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构建。建立多元化艺术实践平台,完善实践学分与学时转化与分类管理、实践教学的分类评价,实现实践教学与职业规划、创业等方面的对接。目前,已基本建立起较完善的研究生实践教学体系,出台《上海音乐学院研究艺术实践学分制实施细则》,对研究生艺术实践平台、学分计算依据和方法等都作出明确的说明。筹建六个艺术实践基地,举办系列活动,为我院艺术硕士研究生提供专业排练场地、实践教育平台、学习与观摩的实践场所等,现六个艺术实践基地都成为了上海市级艺术实践基地。2016年还将继续推进市级艺术实践基地建设,同时增加校级艺术实践基地,为研究生们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

    4)优化研究生导师管理机制

    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其核心在于导师的培训制度与导师的“进出”机制的完善,根据导师情况的不同(新增导师、硕士导师、博士导师等),建立研究生导师的分类培训制度,将导师的培训纳入到工作常态中;逐步完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工作规范》,通过制度的建设,来明确上海音乐学院导师的工作责任与工作要求。

    5)招生制度改革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重点推进研究生招生的题库建设,召开研究生招生题库建设项目研讨会,已初步完成第一批题库的命题搜集工作,第二批题库建设现已启动,预计2016上半年完成。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招生监督工作机制与申诉机制,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与新增,包括《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题库命题格式要求》、《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及评分规定》。

    9、推动德育工作改革,创设德育实践机制

    1)启动“音才助飞”计划,从2016年起在**全日制附中、本、硕、博学生中,每年遴选50名左右的个人或团队,在创作、科研、艺术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发展潜力的特别优秀学生,重点培养、扶持,拓宽培养路径、搭建发展平台,在学校“十三五”期间,助推一批学生脱颖而出,实现个人腾飞计划,产生一批优秀成果。该计划正在推进中。

    2)以德育实践课堂为理念,探索音乐在德育实践中的作用,通过课题研究、实践教学等方式,找出创新德育实践课堂的有效方法。该计划目前处于探索阶段。

    3)探索建立具有上海音乐学院特色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中心以为学生服务为主线,研究事务管理的体制,使得学生工作和各职能部门有机联动,打造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构建。该中心目前正在规划筹备中,拟于2016年底完成。

    4)“创新创业”项目。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在学校开设的形势政策课上介绍了我院创业学生的一些成功案例,在“音才助飞”计划中,将“创新创业”作为重点支持项目,主要给予项目前期策划与孵化上的经费支持。下一阶段,将以创业夏令营或者创业周的形式,邀请相关专业背景的教师开设课程,弥补学生在知识结构上的不足。该计划正在推进中。

    5)实行德育导师制。切实发挥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我院优良传统的领路人作用,培育新时代“德艺双馨”未来艺术家。通过文明新风和理想信念教育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学风。探索德育工作协同育人的机制,倡导全员育人,构建一体化工作体系,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该计划目前处于探索阶段。

    6)构建家校一体化的德育工作网络。利用新媒体的便利性和广泛性,利用易班平台,整合现有资源,打造一个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构建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探索构建家校一体化的德育工作网络。该计划目前处于探索阶段。

    10、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积极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建设以中国当代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为载体的专业音乐智库,通过“中国新音乐年鉴”的发布,及时传播中国当代最新专业音乐资讯,并聚焦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现状和发展状况,记录中国当今社会发生的音乐事件,及时反映音乐学术思想、教学方法及教学成果。逐步增强可面向国内外及相关专业机构重大战略、服务区域文化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11、建立健全科研运行保障机制

    积极开展各类科研计划管理、学科建设规划、渠道拓展服务等工作,开展实施“人才培育、遴选”和“创新资助”计划。在二级管理体制上论证民族音乐学院、现代音乐学院的可行性。对我院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给与相应研究经费配套支持。国家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该项目立项经费的50%,市级项目的资助额度为该项目立项经费的20%。构建产学研结合的新型科研组织,全面梳理、整合、撤并、新增全院各类研究中心与艺术研究实验室,提高科学研究质量,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12、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化办学机制创新

    通过机制创新,深度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推动与国际一流院校的分段学制、学分互认,学位授予,联合培养,师资交流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进与国际顶尖院校在高水平前沿学科建设、艺术创作、科学研究、课程标准及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深度交流。继续举办国际性高水平大师班活动。建立留学生教育课程体系,推动设立留学生预科部。推进“双向”留学工作。

    目前,学院已与茱莉亚音乐学院、柯蒂斯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汉堡音乐学院、及美国密歇根大学等国外知名音乐院校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2016428日,“丝绸之路音乐学院院长论坛”在上海音乐学院隆重召开。来自11个国家、14所院校的20余位院校长、教育部文化官员就以文化交流推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等议题进行研讨,并签定《联合公报》,确立多样性音乐教育合作。

    13、推动行政管理机制改革

    推动人、财、物管理机制改革,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建立人事、财务、资产购置专家评议制度。该评议机制在院党委、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就人事、财经、资产的重要事项遴选各行业专家进行评议,为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与积极建议,以增强各部门协作,增加办事透明度和效率,实现学院相关核心工作的科学化运作以及有力的内部管控。

    厘清机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性管理权限与职责,转变工作职能,将工作重心由管理转向服务,2016年内将筹备组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事务服务中心,规范服务标准与程序,建立过程监督与考核机制。

    二、学院深化综合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部分改革项目的落实和进度与成效有待加强。

    原因:对于改革难度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如关于人事体制机制改革中“预聘长聘机制”是解决人才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性问题,但受到由于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全局性深层次问题,且涉及面广、师资结构复杂、外籍外聘教授较多、绩效工资总额较低等多种因素影响,尚待进一步推进;

    对策:加强问题分析研究,整合资源,推动人事体制机制改革,结合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从制度设计和机制建立等环节入手,力求从源头解决问题,

    2、对于深化综合改革的紧迫感和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增强。

    原因:深化综合改革是对阻碍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变革,是鼎新革故、破旧立新的过程,必然与原有的惯性发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既有利益发生碰撞。同时,少部分干部职工习惯于原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状态,遇到问题就以艺术教育的特殊性来自我解脱。

    对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学习和双一流战略的规划制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对接国家发展要求和学校办学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以发展的办法解决制约发展的难题。

    3、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应聘人数大幅减少,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创作、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降低。

    原因:当前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待遇总体水平低下,可用于人的智力成本的经费比例偏低,课程建设中的激励计划的实施,我院暑期学校的举办,艺术实践基地的进一步建设等问题,由于无法给我院导师发放任何费用,导致上述这些工作的开展存在阻碍,极大地挫伤了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得学校的事业发展和人才引进工作受到较为严重影响。

    对策:一是努力进取,争取抓住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得到上级的政策和经费支持。二是挖潜改造,整合资源,提高学校资源的使用率,提高使用效益。

    4、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层次拔尖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有待增强。

    原因:一是学校正教授职数少,全院包括附中共69个教授职位,比中央音乐学院少22个职数,目前正教授职数已用完,直接影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二是绩效工资水平低。

    对策:希望通过综合改革,彻底解决这一发展瓶颈问题;

    5、教师分类评价和学科科研评估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原因: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后,学科结构、学科质量评价有待优化调整,符合艺术学科建设特点的学科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

    对策:与上海教科院组建课题团队,开展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参考国际通行标准,研究制订学科评估评价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6年,我院将按照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紧密结合当前艺术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学院实际,深入推进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全面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内涵建设的总体水平。重点任务如下:

    1、完善现代大学治理机制,加强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校务委员会制度,以《章程》为基础,完成院内配套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健全现代大学治理机制,加强学术实体的横向管理,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2、加强推进学科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改革

    稳步推进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及新型学科团队建设,突出重点和高水平项目,并由此推动学院师资队伍、教学与人才培养、科研和艺术实践、对外交流水平的整体提升。保持传统特色,强化学科优势,发展新兴学科方向,增强学院办学的核心竞争力。

    3、推动学科质量评估标准,课程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本科教育教学专业学科设置和课程培养标准、学科考核评价标准和艺术实践课程评价标准。加强研究生核心课程与体系化课程建设,鼓励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课程资源。

    4、加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根据拔尖型、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定位,制定相应培养方案并实施。强化“大中小”一贯制培养模式。充分落实自主招生政策,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和方式的改革。加快推进实践环节学分制改革。实施本科生、研究生艺术实践学分制度,提高学生培养的质量。

    5、加强推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机制改革

    完善科研激励办法,加强学科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加强教学、创作、表演与科研的协同创新。推动相关研究所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机制改革,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题材研究探索,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创新学科组织和科研机制,提升知识创新与社会服务的能力,推动中国音乐的研究、传承与创新发展。

    6、推动社会服务和艺术实践机制改革

    建立上海音乐学院知识服务与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服务艺术资源数据库,推动资源整合与协同联动发展,将学校有关人才资源委约创作、音乐会、音乐节、等类面向社会的艺术实践演出、高雅艺术公益音乐会等资源进行统合。学校通过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艺术节等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艺术实践平台,积极参与推动国家“一带一路”题材创演,更好地服务国家和上海经济文化社会建设。

    7、加强推动财务管理改革

    加强财务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探索综合预算管理模式,优化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学院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继续推进部门二级管理体制改革。

    上海音乐学院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