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音乐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6浏览次数:102

  • 各系、部、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志愿服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传承与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和氛围,不断深化学校人文素质教育和文化育人工作,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培育和扶植一批优秀品牌校园文化项目,学校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年度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各系、部门

    二、申报范围

    1. 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类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和建设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结合起来,突出时代精神,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2. 大学精神与文化传承类

    传承和弘扬上音优良传统,培育和提升大学精神。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在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展现上音精神,实现增进认同、凝聚共识、师生共成长的根本任务。

    3. 学校品牌形象塑造类

    提升学校品位,打造高端品牌,传播大学文化,彰显上音气韵,凸显上音师生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良好风貌。重点扶持一批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团队和成熟项目,进行社会公益活动。鼓励跨校、跨国、跨地区文化项目的交流与传播,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4. 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类

    运用新媒体技术,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开展网络音乐文化推广普及。更好地发挥网络文化宣传作用,为师生交流互动搭建平台。

    5. 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类

    提升学校文化底蕴、突显学校文化特征、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体现师生参与元素和人文艺术性的公共文化空间和景观建设。

    6. 师生综合素养提升类

    开发或引进多种形式的各类文化项目,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学校实际,有助于提升师生的综合素养。

    三、申报时间

    2017年321日——331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报系部可根据以上申报范围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范围以外对学校文明文化建设有特别推动作用或特别富有创意的项目也可自主选题申报。

    2. 申报项目为2017年度项目,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经费按照年度结算,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予以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如为跨年项目可分批建设逐年申报。

    3. 申报系部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上海音乐学院文化建设、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4. 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17331日(周五)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shenhongjie@shcmusic.edu.cn,纸质版盖章交至宣传部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五、立项评审

    院党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校外专家以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立项评审的项目将进行网络公示。

    六、结项验收

    1.所有确定立项的项目均需结项、验收,重点考察项目实施成果及预算执行情况,提交书面结项材料。

    2.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秀者颁发证书,项目未实施及差评者,将取消负责单位及负责人之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黉婕

    联系电话:64313017

    上海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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