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0-07-16浏览次数:119

  • 党的十九大已胜利闭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统一部署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34号)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培训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使处级干部全面系统地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培训内容

    1、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刻领会其思想精髓、核心要义。

    2、始终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三、培训范围、形式和时间安排

    1、培训对象:全院处级领导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兼职组织员、特邀党建组织员;

    2、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研读文件与辅导解读、现场观摩与互动研讨等形式;

    3、培训时间:201711-20181月。另附日程安排。

    四、教学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单行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五、组织安排和纪律要求

    本次培训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院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请每位参训者遵守学习纪律,事先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学习内容,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事先递交书面请假,并报院党校批准,课后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补课。

    上海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7年128